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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代课的教师受处分 所领工资将被追缴

2015-12-10 16:55:26 来源:华商报

         12月8日,报道了“洛南县白洛小学教师王亚平找其他老师长期代课,每月工资却照领”一事后,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迅速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12月9日,涉事的白洛小学校长及永丰镇中心校校长双双被免职,王亚平受到降级岗位等级处分,工资降一级,未上班期间所领工资将被追缴。

12月9日,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华商报报道此事后,局里立即成立以纪检、人事等股室为成员的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3月以来,王亚平断断续续向学校请假。秋季开学后,王亚平到校上班一周后,于9月11日请假1个月(30天),假满之后未到校上班,也没有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其间校长白军红电话要求其返校上班,王亚平称病好后回来补办请假手续。王亚平请假期间,经学校同意,由其出钱聘请退休教师代教,月工资1200元(暂未付)。

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对于王亚平未上班期间所领工资,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将予以追缴。

洛南县相关处理意见认为,白洛小学校长白军红执行《洛南县教职工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制度不力,对职工管理不严,对职工超职责范围的请假未及时向上级汇报,存在失职问题。永丰镇中心校校长石伟对本辖区内的教职员工工作纪律监管不力,存在失职渎职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亚平降级岗位等级处分。给予白军红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白洛小学校长职务。给予石伟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永丰镇中心校校长职务。

编辑:冀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