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三步走”可证清白
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的刘延宇律师建议,陈琳要解决问题可分三个步骤:首先,他要到存有案底的相关派出所把有关他的卷宗和相关资料都复印出来;
其次,他要拿着这些卷宗和相关资料,以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到审理这个案件的法院去信访;
第三,法院应该以书面形式出一份文件,通知有关的公安部门消除有关陈琳的记录,同时也是对他“清白”的一个证明。今后如果再因此遇到麻烦,这份文件就可以发挥作用。
刘延宇认为,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是办案的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出了问题,即公安机关在没有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情况下,就进入了法律程序,导致了陈琳的“被犯罪”。新闻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