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贩卖儿童罪被榆阳分局刑警大队抓获,被抓后,王某并不认为自己犯法,以为自己的孩子,自己没能力养,贩卖给别人也不算犯罪。
2011年10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妻子杜某在医院生下一男婴,王某因与前妻育有一子,加之家庭情况不好,一方面没有钱抚养孩子,另一方面想将孩子抱养给别人赚点钱还债,遂二人商议将孩子贩卖给他人。10月5日下午2时许,出生仅两天的男婴被王某在榆林市鼓楼宾馆以3.6万元卖给了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年轻夫妻。
9日,王某被刑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来源: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