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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转发打黑漫画被劳教 要求国家赔偿11万元

2012-09-13 15:31:12 来源:

  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人彭洪,三年前在网络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转发时加点评“这把伞好怪哟”。结果,出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电脑右下角当即弹出对话框,叫他去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自首。彭洪随即被处劳教两年。

  9月10日,被释放已满一年的彭洪收到了重庆劳动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近日,他将正式递交自己的国家赔偿要求。

  重庆撤销原劳教决定

  2009年9月,彭洪因为在重庆天涯论坛转发了一张重庆打黑期间“保护伞”的图片,被劳教了近两年。

  彭洪说,当时各大媒体刊发了一幅名为《保护伞》的漫画。漫画是一把伞,伞的边缘挂着黑恶分子,伞尖上是文强的图片。而他转发的漫画与《保护伞》不同的是,文强头上还有一幅图片,是一个人的标准像,但被PS了,没有五官。

  2011年9月从重庆市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出来后,彭洪便开始了洗刷自己劳教冤屈的维权之路。

  彭洪介绍说,之前他向法院提请的诉讼都被拒绝,是因为他的劳动教养处罚决定书丢失了。“我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他们(重庆市劳教委)都很重视,公安机关和他沟通时,警方也向他表示,可以内部纠错。”昨天,当事人彭洪向记者表示,已经拿到了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书里写道:“经复查,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及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

  彭洪不再起诉 想得到11万国家赔偿

  37岁的彭洪从劳教所出来后,做了一段时间的无业游民。今年4月,开始在重庆一家运输企业做搬运工。彭洪说:“劳教委员会答应我,接下来的赔偿等问题,都会按照法律程序走。”

  处罚决定撤销后,彭洪也决定不再继续起诉。“因为我起诉的目的就是为了撤销劳教的决定书,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不过我还会继续申请国家赔偿。”

  有关彭洪申请国家赔偿的事情,记者采访了彭洪的代理律师雷登峰。他说,目前还在整理彭洪申请国家赔偿的材料,并准备在这一两天之内把材料递交到重庆市公安局法制科。

  雷登峰计算,国家赔偿应按照去年的人均收入标准,即每人162.65元/天的收入计算。此外,每个人受损害的细节和事实不一样。“这里还涉及精神抚慰金。这样得结合当事人的意愿和赔偿主体(重庆劳动教育委员会)的认同。”雷登峰估计,赔偿总额在11万元左右。按雷登峰的预测,目前可能不需要进法院进行行政诉讼,而是可以直接向赔偿的机关提请赔偿要求。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才会到中级法院进行起诉。(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