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增设轨交应急管理
轨交应急管理也首次出现在修订草案中。由于本市轨交已呈现网络运营规模大、系统运行关联度高、客流换乘路径多的特征,导致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明显扩大,事故风险管控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困难。
据统计, 2010年至去年,本市轨交共计发生门夹伤事件756起、缝隙踏空事件410起、掉下站台事件92起。 2011年7月28日,本市发生地铁10号线反向行驶事件;同年9月27日,发生了地铁10号追尾事故。这些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轨交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制度空白和操作盲点。修订草案为此明确规定,轨交企业作为轨交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市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轨交安全评价体系,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轨交运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市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组织编制本市轨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交通管理部门、轨交企业应定期组织运营应急演练等。
继续坚持现行安全检查制度
目前,本市在轨道交通车站共设立550多个安检点,配置X光检测仪等安检设施,采取 “逢疑必查、大包必查、小包抽查”的方式,对查堵危险品、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民乘客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有部分市民质疑安检的必要性,但从上海世博会开始实施到近三年的常态化执行行之有效,安检措施有必要继续坚持。 《修订草案》以专门条款对现行安全检查制度予以了固化。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