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黄冲)2015年7月30日,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周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这是新修订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5年春节以来,被申请人周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随意殴打他人,被其父周某某关在家里自制的铁笼中。同年4月28日晚11时许,被申请人周某用刀片割断铁笼的铁丝锁扣和挂锁后,从铁笼中钻出,与其父生争执,持钢筋、铁锤在其父头部、胸部和背部多次击打,致其父颅脑损伤死亡。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长期监护治疗。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周某实施强制医疗申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周某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遂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被申请人周某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