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吴京)为了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商南县检察院完善“面对面”听意见的工作机制,防止遗漏有用线索,确保查清案件事实。
该院为了“面对面”听意见的工作机制常态化,该院出台了《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听取对象、听取方式、听取时间、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内容。明确指出案件承办人员要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意见,具案件涉及到的实体性、程序性问题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面对面交流,对于其他当事人可能有助于案件事实查清的,也必须面对面听取他的意见。
同时为了使当事人配合,承办人员转变先入为主的观念。在面对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过程,为避免使当事人陷入引导性供述,承办人员在面对面交流过程中,尽可能做到一个中立的身份,犹如一个听者一样倾听当事人阐述案件的前因后果,对于每一个案件事实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为了提高“面对面”听意见的工作机制效果,该院承办人员在听取意见后,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反复的斟酌、比对,结合其他的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听取到的意见发现可能影响到定罪、量刑的,承办人员将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详细的做好补充侦查引导提纲,确保每一条有利意见得到查清,不遗漏。
据悉,今年该院审查起诉阶段共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124人次,听取被害人、相关证人意见共187人次,通过听取意见发现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48份,发现遗漏同案犯4人,充分有效的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