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己的规划,贺冬益带着钱,首先来到了湖南省醴陵市泗汾镇,准备盖厂养猪。
但是,结果并没有像他所期望的那样———养猪亏本了。
迫不得己的贺冬益在泗汾镇上摆起了地摊,这一摆就是3年。
1999年7月,不甘心的贺冬益又登上了前往广东东莞的汽车,决定去那闯一番天地。
但是,因为害怕,他不敢去劳动市场,而是凭街头张贴的一些小广告寻找活儿干。
“那几年,我频繁更换了许多工种,钱没挣得多少,反而在惶惶不可终日下患上了肾病。”掰着手指头,贺冬益给记者算起了自己曾经干过的地方,家具厂、机械厂……
2009年9月6日,贺冬益在东莞火车站乘坐火车时,因形迹可疑被值勤民警发现并抓获。
在阔别家乡14年后,贺冬益再次踏上了家乡的土地,不过这次却是手铐加身。
“不管法律最后的制裁是什么,我都轻松了。”回到家的贺冬益长长吐了一口气。
但是,此时,他的家已是物是人非。妻子因四处寻找他的下落却无音讯,便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如今己改嫁他人。
2010年2月26日,检察机关以贺冬益犯贪污罪向永新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当天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冬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永新县畜牧良种场副场长并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携带公款潜逃,具有非法占有公款之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贺冬益能主动退清全部赃款,并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贺冬益表示不上诉。
“当时我真的打算做生意还这笔钱的,都是心存侥幸害了自己,搞得现在工作掉了,老婆离了,牢房进了。”面对记者,贺冬益再次重申着自己的那份“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