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梁收到的催款短信
“我明明借了2万元,借款4个月后竟然让我还35万元!”近日,家住市北区华阳路附近的小梁(化名)向本报反映,称他掉进了借贷公司的“无底洞”,这伙人不但逼着他多还30多万元钱,还在催款时打伤了他73岁的老父亲。记者就此事采访时,放贷一方的王女士表示,她手上有小梁自己写下的35万元收条,所以他应该偿还这笔钱。
借款人老父亲遭殴打
小梁告诉记者,他今年28岁,2009年12月份,他为了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便找到了延安三路上的一家没名字的借贷公司,贷了一部分钱,因为没能按时归还,便跟借贷公司产生了矛盾。今年3月25日,这伙人上门催款时 ,其中一名男青年冲着他73岁的老父亲打了一拳,父亲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锁骨部位软组织损伤,而且到现在胳膊也抬不起来。4月15日,一名自称是借贷出资人的女子,又带着10多人找上门来,上门给了小梁父亲一通耳光,而且扬言如果不还钱,就把他家房子给掀翻了。
到期未还款惹来麻烦
“我只贷了两万元!”小梁称借贷时双方约定一个月后连本带利一同归还,当时他与借贷公司还以买卖房屋的形式签了合同,给对方打了一张35万元的房款收条,但当时贷款方并未在售房合同的乙方处签字。当时的经办人告诉小梁 ,只要他到期如数还钱,这份合同和收条就全部作废。小梁说,一个月到期后,他没能将2万元钱全部凑齐,就拿着5000元来到借贷公司,准备先还上一部分。可等小梁将5000元钱交给对方后,对方却告诉他,这5000元钱既不能算本金也不算利息,而是小梁支付的“ 违约金”。小梁告诉记者,之后对方还让他写下了多张欠条。
“现在全家人都吓得睡不着觉!”小梁说,不过四个月的时间,对方竟然拿着他当初打下的收条,要求他偿还35万元钱。
放贷人称对方赖账
据小梁讲,当初他是从借贷公司一名宋经理手中拿到的两万元钱,而记者找到宋经理时 ,宋经理却称他只是个中介,实际出资人是王女士,建议记者跟王女士联系。随后记者拨通了王女士的电话。
采访时,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当初作为投资给了宋经理50万元,然后宋经理又将钱借给了小梁。因为小梁借钱不还,所以她才到小梁家讨要本属于自己的钱,小梁的父亲自称精神失常,还不停地推搡她,所以她动手打了小梁父亲俩耳光。当提到具体借款数额时 ,王女士表示是35万元,因为她手上有小梁写的35万元的收条,还有小梁签字的售房协议。
“他是故意赖账不承认,所以才说借了两万元!”王女士还表示,如果小梁真有还款诚意,她可以让小梁少还一部分,记者随后问具体让小梁少还多少时 ,王女士考虑后表示:“ 你先问问小梁吧,看看他想还多少?”“反正我手上有他的欠条,不还我就去法院起诉他!”
■律师说法
售房合同属无效协议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小梁的父母都是青岛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所住的房屋也是单位宿舍,并不具有产权资格,也没有房产证。
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小梁跟借贷公司签订的售房合同上,是小梁填写的自己父亲的名字,并非其父亲本人亲自填写,而且如小梁所说,该房屋属于单位职工宿舍,小梁的父亲只有居住的权利,并没有出售的权利,所以该售房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合同。但小梁在借贷过程中,写给借贷公司的多张欠条,而且还有一张35万元的购房款收条未必无效,除非作为成年人的小梁,能举证自己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下欠条和收条,否则对方起诉到法院后,小梁未必能胜诉,他建议小梁如果确实没有借这么多钱,应该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