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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银行取款遇袭身亡 凶手银行谁担责?

2010-05-28 20:13:18

来源:法治周末

  
  他蹑手蹑脚地走进自助银行,反手握着一把刀。没有任何征兆,突然举刀,插向正在取钱的张苗苗———一个26岁的江西籍女子。在10秒钟之中,他如雨点般地捅出13刀,张苗苗的胸前、背后血流如注……
  
  2010年4月7日凌晨,储户张苗苗到福建泉州一自助银行取款,被尾随其后的福建南平男子祝美华刺死,其夫聂丙华也被刺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祝美华已经落网,但死者家属艰难的索赔之路则刚刚开始。
  
  因为祝美华家里一贫如洗,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死者家属想到了银行,他们认为,张苗苗是因在银行取款而死亡的,银行应该赔偿。而银行方面认为无需承担责任。
  
  在自助银行被抢,银行该不该赔偿?这一问题可以检索出近4万相关网页,而“泉州自助银行血案”,又挑起了法学界关于这一话题的争论。
  
  10秒钟阴阳两隔
  
  张苗苗26岁的生命,定格在4月7日零时08分46秒。这个时候,在福建泉州做装潢设计师的她和丈夫,来到了泉州市某自助银行门口,自助银行外依然喧闹,车来车往。
  
  而银行的监控录像则静悄悄地伫立在墙上,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这台录像机能做也只是“安静”地记录……
  
  凌晨零时8分20秒,张苗苗走进自助银行,开始取钱。过了十几秒,戴着黑框眼镜的祝美华走进自助银行。张苗苗刚取出钱,祝美华便右手拔刀,发疯似的向张苗苗头上连扎数刀。
  
  彼时,几米外,在车里等候的聂丙华听到了妻子呼救声,赶忙冲进银行,奋力抱住歹徒,让妻子得以脱身,祝美华刀尖转向聂丙华,转眼间,聂丙华已身中4刀。
  
  此时,已经逃离险境的张苗苗看到丈夫遇险,又转身返回自助银行,拿着挎包猛砸歹徒,发现没有效果,张苗苗跑到银行外面呼救,并拿起手机报警,但刚走到玻璃门口,就一头栽了下去,倒在血泊中。
  
  正是张苗苗的呼救声,引来了附近一家KTV的两名保安,凶手被制伏,张苗苗在当日零时30分被送进医院,近3个小时抢救之后,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凶手家贫赔偿无望
  
  张苗苗遇害、聂丙华受伤的消息对两个家庭来说,如遇天崩。
  
  张苗苗和聂丙华家境都不富裕,两人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支柱。张苗苗家有姐妹两人,她是家中的长女,一个妹妹已经出嫁了,上有父母,奶奶。父亲是小学教师,身体不好,少时得胃病,经常发作,母亲无业,奶奶已86岁。而作为入赘女婿的聂丙华的家庭条件更差。
  
  据了解,祝美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目前,检方已将该案报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死者家属与伤者聂丙华本人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凶手提出共7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但是,凶手祝美华贫寒的家境却让这70万元的民事赔偿成为了“水中月镜中花”。据了解,祝美华是家中的第三个儿子,父亲祝乃延在家务农,文化程度不高的大哥在外打工;二哥精神有些问题,一直留在家里,而事发前,一直被家人寄予厚望的祝美华则处于无业状态。
  
  面对家徒四壁的凶手,眼看获赔无望的张、聂两家人想到了银行。
  
  “我女儿是在银行出的事,出事时银行连个保安都没有,如果有个保安或者其他安全设施,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张苗苗的母亲谢小梅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希望银行能够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医疗、住宿、交通费等共计约50万元。
  
  据张苗苗的家人透露,事发之后,家属曾先后5次找银行协商索赔事宜,该行一位姓林的负责人一直跟家属交涉,银行方面表示可以进行适当的“人道援助”,但没有透露具体数额。
  
  在翻阅相关报道时,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储户因为在自助银行取款遭抢劫致伤致死的案件有上升趋势,在搜索引擎上输入“自助银行抢劫赔偿”的关键词后,可以检索出的网页有3.9万余个,诸如“上海女子凌晨在自助银行存款时遇害”、“扬州自助银行发生持刀抢劫血案”之类的新闻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而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案发时间都是深夜,自助银行没有巡逻的保安,劫匪归案后没有赔偿能力,受害者或家属找银行索赔遭拒。
  
  对此,北京律师许兰亭告诉记者,类似的案件首先肯定是由被告人来承担责任,如果被告人无力承担,则可求助于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据了解,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八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各地已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许兰亭认为,从刑事上来说,银行是不应承担责任的,从民事上来说,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参考银行自己内部的规定,比如,如果银行规定应当24小时有保安值班而事发时没有保安,那么银行就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许兰亭表示,从道义上讲,银行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某门户网站曾就“用户深夜取款被抢,银行是否应担责”开设了一个网辩专题,引发激烈讨论,认为银行该赔的网友说,既然自助银行24小时开放,就应该24小时都有人值班,自助银行的保障措施做得不好;而认为不该赔的网友则说,自助银行提供24小时服务,但是发生抢劫案银行是无法预测,也无法预防的,银行的保安晚上不值班也没有错误,因此银行在刑事上无需承担责任。
  
  而“泉州自助银行血案”则将这种争论进一步升级。
  
  作为侵权责任法起草的主要参与人,《侵权法草案建议稿》起草人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的看法是,判断谁应承担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杨立新说,在类似案件中,关键看银行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当承担责任。判断银行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同时考虑银行的安全保护能力和犯罪嫌疑人实施侵害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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