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达国家历史来看,财政、信贷、证券是市政建设的三种主要融资方式,一般说来三种方式会长期共存,相互配合。笔者认为,当前中国需要的,应是推广房产税抑制土地财政,同时尽快启动市政债,多管齐下为城市建设融资。
具体说来,以保有环节房产税抑制住房投机、投资需求,在市场机制作用之下,这将制约土地财政的增长,从而实现从土地财政到房产税的部分转换。为弥补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首先要对市政建设项目进行分类,能够自行平衡资金的则以项目公司方式走信贷,政府不再承担资金责任。其次,可以学习发达国家,允许市级政府单独发行,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捆绑发行市政债,依赖公开证券市场为缺少现金回报的城市建设项目融资,同时以市政债资金替换现有需要地方政府承担的融资平台债务,化解风险。市政债是这一城市建设新型融资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城镇化大局的必要改革。
首先,采用市政债为城市建设融资符合经济学原理,也符合中国国情。市政建设的受益时间很长,因此采取债务形式将其成本在代际间分担非常必要。单纯依赖财政资金进行市政建设存在代际不公平,且会拖累市政建设的步伐。如上述美国1840-1880年间市政建设,就主要依赖规模扩大了32倍的市政债的资金支持。在中国经济增长前景依然看好的背景下,利用市政债支持城市建设,经济更快增长所带来的税收增加用于偿还债务,进而能够形成正反馈。
其次,“土地财政”加“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方式,其运转基础是市政建设项目能带来显性回报,如地铁带来的周边地价上升,进而不断上涨的土地纯收益能用于偿还债务等。但未来城市建设的重点应是众多无法带来显性回报的项目,如地下水利、环保等。拆迁成本的快速上涨,也使得“土地财政”能提供的资本金越来越少。这一切都表明,即使不考虑现有融资方式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其运转基础也逐步丧失,必须要靠以一般税收为偿还基础的市政债来替代。
最后,现有“地方融资平台”具有项目打包贷款、财政资金偿还等类似于市政债的性质,两者的差别在于市政债利用了公开资本市场,地方融资平台仅是单个银行与政府之间的交易。但对于政府融资来说,公开市场恰是非常重要的外部制约。在公开市场融资,需要地方政府增加预算透明度,对于建设项目有良好的规划,对于未来的偿还计划有清晰的说明。中国式的地区竞争将从制度层面推进地方财政的全方位改革,因此与市政债相关的金融风险也无须过分担心。(作者系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