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应该反映城市特定的文化、历史和社会特点,它不仅是单纯的设计现象,更是一种文化现象。城市雕塑为什么那么丑,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首当其冲的就是独断专行的官员与不学无术的设计者。
作者:颜溪近日,历时3个多月总投票数近500万的全国十大丑陋雕塑结果正式出炉,网友投票评选出的武汉“生命”雕塑居十大丑陋雕塑榜首,重庆“章子怡沐浴像”也有上榜。丑陋的城市雕塑近年来常引发争议,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就了如此多让人不满的雕塑呢?
长官意志的独断专行,不按城雕创作规律办事,这是城市雕塑屡出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有的长官认为自己是什么都懂的“全才”,不把雕塑家放在眼里,有的长官虽然表面上装得很很“尊重专家”,但实际上一票就可以否定十几位专家评审雕塑设计方案的集体意见。有些领导不懂雕塑专业知识,却从各个方面规定了条条框框,迫使雕塑家必须按照他们的思路和想法去做。按长官意志办事,不但在创建豆腐渣城雕时要花大量钱财、人力和物力,而且在拆除“豆腐渣”城雕的时候,也要花费大量钱财,造成了双重浪费。
台湾设计师李祖元,一位被媒体赞誉打造“讲中国语言的世界级建筑”的“大师级人物”,戏剧性在于,一方面在台湾推出上乘之作,足以表达设计师本人的良好素养,一方面却在中国大陆低劣作品。这是设计师在中国语境中发生自我分裂的样本。
面对一个全球最大的设计市场,为了拓展甲方市场,谋求更好的生存,设计师必须放弃尊严、理想、个人趣味乃至建筑的基本专业底线,曲意迎合地方官员或投资商的权力意志。在这种微观权力博弈中,设计师的“弱智化”早已成为家常便饭。
如果把雕塑任务交给正规的机构或雕塑家,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工作周期,花费至少在10多万元。而如果找一些民间所谓“公司”和“工程队”来做,几个月就可完成,花费也只需要一两万元。对于政府领导而言,雕塑所需的钱不是问题,但时间有点等不及。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曹春生就曾对媒体说,“常有这样的情况,地方政府兴致来了,就找到我们,要求我们在半年甚至两三个月时间拿出成品来,这根本就不符合艺术创作的规律。太浮躁,太急功近利了。”
2006年颁布的《城市雕塑管理办法》中,对于城市雕塑有一个清楚的定义:“为美化城市或用于纪念意义而雕刻塑造、具有一定寓意、象征或象形的观赏物和纪念物”。目前市面上看到的雕塑,一部分是用于商业或者广告意图,这不属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管理,只有放置在公园、城市公共区域等地带的雕塑才走这个流程。
条例中对两个类型的雕塑做了说明,“反政治、反人类”的绝不能上街,“色情”的绝不能上街。但这两个大类的类别要如何界定,仍然要依靠专家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被网友评选出的“雷人”作品,被采访的施工方无不一脸委屈:“我们觉得很美啊!怎么就被骂了呢?”因为城市雕塑的源头一关就没有把好,直接导致了后续问题的层出不穷。
为了整治城雕乱象,1993年9月,文化部、建设部联合颁布《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必须由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的雕塑家承担。1987年至2002年期间,全国城雕委共向931人颁发了资格证书。但种种因素导致这条规定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深圳《晶报》报道,有的城市甚至出现街道办主任亲自为城雕操刀的事情。
一些雕塑家不讲良知与道德,也是造成雕塑质量不高的原因之一。他们把城雕创作当作捞取大量钱财的手段,为了多承接和承包城雕业务,与主管雕塑的官员互相勾结,共同垄断雕塑业务。为了快出成果而缩短工期,这样制作出来的雕塑作品往往粗制滥造。城市雕塑毕竟是艺术品,是需要时间精雕细琢的。有时甚至是名气很大的雕塑家在承揽了某项城市雕塑业务以后,为了多赚钱将雕塑工程转包给业余作者或能力差的学生去做。这些都造成了雕塑质量的低劣。于是就出现了各行各业为争夺雕塑业务,而“大干快上”,“人人都可以成为雕塑家” 的咄咄怪事。雕塑家的作用没有被重视,是造成当下城市雕塑“豆腐渣工程” 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