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方——
没法证明这幅字是你花150万买的
对鲁鸣方出具的这两份证据,伍良伟均不予认可,认为未标明购买物,难以证明真正的付款用途。同时,伍良伟请鲁鸣公司当时的总经理出具了书面证词,表明当时公司并未购买过书法艺术品。
第二轮官司
欠债的反告债主,索赔500万
案件
伍良伟与鲁鸣的借贷纠纷鏖战正酣时,2010年5月,伍良伟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一看,原来鲁鸣又反过来把自己给告了。鲁鸣在诉状中称,书法作品实际买入价为170万元,但却被伍良伟以26万元的价格处分给他人,明显有悖常理,恶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利益。据此,鲁鸣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诉请,他要求法院判令伍良伟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00万元,并赔偿自2008年4月起至实际给付赔偿款时止的利息损失,并承担诉讼费。
法院受理该案后,双方的借款纠纷案,便中止审理,待这一案件结案后,再行审理。
双方交锋
欠债方——
那幅字花了170万,评估价最少500万
2010年6月,此案第一次开庭,鲁鸣的律师又拿出了前一个案子中出示过的北京丰源堂文化公司的情况说明和汇款单,不过,这次拿出来的是原件,用以证明2004年12月鲁鸣购买书法作品的价格加佣金共计170万元。此外,鲁鸣的律师还拿出了2010年江苏省收藏家协会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现在那幅字的拍卖价格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鲁鸣是按最低价来主张的。
鲁鸣的律师还拿出2008年1月12日南京某拍卖公司的拍卖图册说,这是伍良伟当时在那家公司要求拍卖那幅字的价格,底价在150万元至180万元之间,这说明伍良伟自己也认可书法作品值150万,否则怎么会报出这个价格呢?鲁鸣的律师还拿出了北京大海公司出具的图册,以证明作品的原状。对此,伍良伟立即提出质疑说,鲁鸣的字画是在大海公司买的,怎么会由丰源堂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呢?鲁鸣的律师回答说,鲁鸣是委托北京丰源堂公司到大海公司购买的。
追债方——
收藏协会鉴定不算数,那幅字曾流拍
法庭上,伍良伟认为,收藏家协会不是法定鉴定机构,只是行业协会,无权对书法作品价值予以确认。自己在南京某拍卖公司的拍卖底价报价虽然在150万元至180万元,但最终还是流拍了。自己在拍卖公司之所以报这个价,是因为鲁鸣当时欠的钱本息合计就是这么多,如果真能以这个价拍出去,自己就不用再找鲁鸣要钱了,这只是一种心理价位而已。不能因为自己报的价是这么多,就表示那幅书法就真的值这么多,如果自己当时报的是一亿,难道能说自己认可那字画的价值是一亿?流拍后,他曾找知名书画店和书画界人士征询意见,或说是假,或说不值那个价。
庭审中,伍良伟一方还就鲁鸣、丰源堂公司以及大海公司的三方交易提出了疑点。伍良伟认为,书法作品以前曾在北京大海公司拍卖过一次,当时画的拍卖参考价也就50万左右,但最终竞拍者也没有去交钱,也流拍了,由作品的持有人取回。鲁鸣在书画收藏方面是行家,也是大海公司的常客,不会花这么多钱去购买一个流拍的字画,这是常识。这幅作品在大海公司流拍后的实际走向如何,法庭应该进行调查。
伍良伟表示,他一直要求对方提供拍卖交易发票,但对方一直拿不出来,并且对方至今没有任何有效直接证据证明这幅字的价值。
尴尬案件
尴尬之一:作品现身也难证真伪
伍良伟提出,既然鲁鸣认为这幅字价值500万,那就请鲁鸣把欠他的钱连本带利全部归还,只要鲁鸣把欠他的钱交到法院,他将负责赎回这幅字。但是,这个方案并没有得到鲁鸣的响应,而更尴尬之处在于,就算伍良伟将这幅字拿出来,怎么证明和当初伍良伟拿到手的那幅是同一幅?又由谁来做这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