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媛 田亚鹏)近日,商洛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领取了新版行政执法证。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市人民政府统一核发,这是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该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省政府制定的《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1日施行。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专用皮夹为竖式红棕色皮质,外部正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并印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字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字样。内部有“持证须知”制卡。内卡为硬塑料卡片,正面为持证人彩色照片、姓名、工作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区域、执法证号等,背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字样。较旧版执法证件,新证尤显美观严肃和耐磨耐用。
统一换发新版执法证,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意识,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该支队将以此为契机,大力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服务群众,努力当好城市“大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