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提升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延长妇女平均预期寿命。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降到25/10万以下,2020年控制在20/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全市孕产妇健康管理率2015年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
4.保障妇女生育权。妇女避孕、节育和生育中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降低人工流产率。
5.降低妇女常见病发病率。妇女常见病筛查3年覆盖率2015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6.提高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和早诊早治率。扩大城乡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医疗专项救助覆盖面,降低妇女“两癌”死亡率。
7.降低孕产期妇女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孕产期妇女贫血患病率以2010 年为基数下降30%。
8.提高中老年妇女保健服务水平。重视更年期妇女身心健康;保障城乡老年妇女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9.降低妇女艾滋病、性病新发感染率。
10.提高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预防妇女精神疾病的发生,降低致残率。
11.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知识普及率。
保障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加大执法力度。
2.加大对妇幼医疗卫生保健的支持力度。增加妇幼保健经费在卫生事业经费中的比重;增强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与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保健服务。
3.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服务。健全产科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力度;倡导孕产妇自然分娩,减少剖宫产;将流动妇女中的孕产妇纳入居住地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2015年前,市妇幼保健院要成为全市妇幼保健、临床、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中心。
4.完善三级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宣传普及围产保健、孕期营养、婚检、自然分娩等知识;推进免费婚检;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机制。
5.强化妇女生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研发、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例。
6.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妇女常见病检查长效机制,每两年至少为妇女提供一次妇科病检查;推进农村公共浴室、家庭浴室建设;加大“两癌”专项资金投入,扩大检查覆盖范围,对贫困、重症患者实施分类补助或免费治疗。
7.提高孕产期妇女营养水平。大力开展营养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加强科学膳食指导,提倡合理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哺乳期妇女等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干预。
8.提高中老年妇女保健水平。建立中老年妇女健康检查长效机制;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设更年期门诊;加强老年妇女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9.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将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疾病纳入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