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而受骗上当的事例,近年来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小中介素质不高,唯利是图,致使侵害客户的事时有发生。对此,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大队发布购房警示:西安市房管局目前已对西安市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房者在中介处购房或租赁时一定要先了解,该中介公司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规避相应风险。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西安市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西安市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均须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中介科进行备案,并将《西安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公司每年在市房管局中介科进行年检,并按规定进行变更和注销备案,未经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或我市房地产中介人员资格证书、商品房销售人员资格证书。房屋中介公司不可为顾客代办虚假证明材料,不得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中介人员必须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中介公司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举报电话。中介公司不得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巧立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