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通过分拆业务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房屋总额0.5%的担保费仅为后期流程的服务费
最近,“张金凤事件”引起了社会对于二手房交易风险的广泛关注。张金凤以先行支付30%房款为首付款购房,与9名业主分别约定过户后30-6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尾款,但房屋过户后张金凤并未将剩余尾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出售业主,造成9名业主总额2286.36万元的损失。
多位购房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张金凤事件的报道,才知道原来中介所说的“担保费”,原来并不担保资金安全,只是后期流程的服务费。
对此,律师提醒,对于全款交易,最好做资金监管,买房人不能提前将钱交给卖房人,以防其拿钱后不配合过户;而卖房人也不能在房款没到位的情况下,就将房产过户给买房人,以防房财两空。目前,银行和建委都免费提供资金监管的服务。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法规漏洞,行业标准不明晰、中介经纪人管理等问题,仍然是导致消费者交易风险的主要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皮小林透露,中消协2012年受理了912件房屋中介投诉。其中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是服务合同问题、服务质量问题和服务价格问题。“其中服务合同问题占51.6%,消费者在支付了中介费后,中介公司没有如期提供服务,甚至中介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事情时有发生。”
■ 记者调查
中介变相提高收费“不超2%”形同虚设
据了解,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而令不少购房者感到困惑的是,便宜的房子和贵的房子,从中介来说流程完全是一样的,为什么不能按照成交一套收取多少钱,而是按照总额比例呢?
收费方式引争议
刘先生有意在望京区域购买二手房,最近看房的过程中,不仅价格的上涨让他感到压力山大,中介费随之水涨船高,也成为一项沉重的负担。“现在一套房子动辄二三百万,中介费按照2.7%收取,就是六七万元。”
总额100万的房源,中介费就是2.7万元,总额300万的房源,中介费也变成了原来的3倍,为8.1万元。有购房者表示疑惑,不管房屋的价格如何,中介提供的服务并没有多大区别,为什么收费相差这么大呢?通州某门店的一位二手房中介对记者表示:“这个确实有些不合理,像我们门店是在郊区,房源总价低,成交一套房子赚的钱也少,而市区的门店,成交一套房源,收入可以达到我们的二三倍,但是付出的劳动是差不多的。”
对此,记者采访的中介公司的相关人士都没有正面回应。而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多年的传统暂时难以改变,正是由于一线城市的房价高,所以才令不少中介企业都想在此分一杯羹。
匪夷所思的“复杂交易”
早在2011年8月底,北京市发改委“为规范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负担”,曾经发布《关于降低北京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住宅成交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交易,中介费不能超过2%。
在此之后,二手经纪公司却通过拆分业务内容、利用政策漏洞打擦边球的办法,普遍按照2.7%收取中介费。在发改委的通知中,有一条标注:“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
记者从一些中介门店了解到,一些中介公司把所有交易都认定为“特别复杂交易”,宽松一些的把有贷款的交易就算作复杂交易,按照2.2%收取中介费。在东城区安乐林路,某品牌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就表示:“对于什么是复杂交易,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公司的所有交易,都是按照复杂交易收取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