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向华商报反映,丹凤县城花庙路一处公共厕所变成了菜市场,有人在里面卖菜,还有人在里面开了个修理铺。12月16日,丹凤县城管局称,出租的是公厕前面的门面房,感觉不合适,到期后将收回。
16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了读者反映的公厕。该公厕一共分为4间,占地八九十平方米。左右两边各是一家卖蔬菜的商铺和摩托车修理铺,有一间是通道,通向后面的厕所,上面竖着“公共厕所”的牌子。据卖菜的商铺老板王先生说,这个店铺是别人从丹凤县城管局租来的,后来他又转租过来,主要卖些蔬菜。修理摩托车的商铺老板称,他们是从别人手中租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附近一家商店店主说,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公厕当门面房出租至少有十多年了,每年租金8000多元,而他们的租金每年都要1万多元。他说,那个地方原来都是公厕,后来把厕所的地方缩小了,就是想出租出去赚点钱。
对于在公厕里卖菜,很多居民都表示很难理解。居民李先生说,蔬菜是吃的东西,把摊点放在厕所里,多少让人心里有点不舒服。“冬天还好点,夏天苍蝇乱飞,买回去的菜还怎么吃?”一居民说。16日,丹凤县城管局局长王立新介绍,花庙路上的公共厕所建成已有30多年了,前面的门面房一直都是对外出租的。他说,这个公厕在开始设计时,前面就有几间门面房,2010年丹凤县创建全省卫生县城时,他们对公厕进行了整修、改造,2012年对外公开招标出租。
丹凤县城管局提供的两份房屋出租协议上显示,两间门面房的租赁时间都是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截止到2015年5月30日,每间租金2万元。公厕属于公共设施,是否能够出租?王立新表示确实有点不合适,但花庙路公厕出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们将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再研究看下一步怎么处理。(记者白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