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盛夏高温季节的来临,洛南县针对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和溺水死亡事故易发、高发的实际,强化机制,制定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高度重视,切实把防溺水教育摆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求全县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稳定第一”的思想,全面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演练活动,切实把防溺水教育摆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一例溺水死亡事故,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人心稳定、大局稳定。
明确责任,建立校(园)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校(园)班子成员、每个岗位、每个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要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并自觉承担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
加大力度,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要求全县各校(园)都要开展一次专门的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墙报以及身边的案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六不要求”去做,“六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不到不熟悉情况的水域玩耍或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同学不得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上下学路上、午休期间、周末和节假日,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到水边游玩。
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学生校外游泳安全的管理工作。全县各校(园)都要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向家长宣传游泳溺水的危害性,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家长的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督促家长关心自己子女的安全,使家长切实担负起孩子上下学途中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重点做好与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工作,保障孩子校外安全。
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河流、水库、山塘、池塘边等危险地段及水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牌,设立安全隔离带、栅栏,防护网,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落实责任,严格实行溺水死亡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全县各校(园)要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向县局报告。对由于责任制度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宣传教育不到位酿成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学校领导、教师和责任人的责任。(郭夏季 樊菊荣 陈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