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非常感谢你们!”这是近日在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对一起交通肇事案通过民事经济赔偿,最终达成刑事和解后,刑事被害人淡某的两个女儿对检察官说的感谢的话语,这也让公诉检察官再次感受司法温情的暖意!
据了解,本案犯罪嫌疑人徐某今年9月份,驾驶三轮车沿丹凤县商镇龙王沟村行驶至一上坡路段时,因车辆超载、车辆失控后侧翻,将后面正在帮忙支车轮的行人淡某撞倒在玉米地里,致淡某当场死亡,徐某也有受伤、车辆受损。经丹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徐某在本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丹凤县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对徐某依法逮捕。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丹凤县检察院公诉检察官认真阅卷,发现被害人家境困难,又遭遇淡某突然离世的惨痛事实,淡某的两女儿有通过调解获得经济赔偿的意愿。于是检察官立即前往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核实证据的同时听取了徐某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得知徐某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同时希望通过家人对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以争取对方的谅解。经过当事双方调解人的耐心调解,淡某的两女儿最终拿到了犯罪嫌疑人徐某家属补偿的17万元被害人死亡补偿金,淡某的两女儿也给徐某出具了谅解书,并在丹凤县院检察官的主持下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达到案结事了。事后徐某留下了忏悔的眼泪,向被害人女儿深深的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