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法官干警民事审判业务能力,促进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11月14日至1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培训班,邀请省高院赵建民教授给广大法官干警讲授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业务知识。商洛市中院及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基层法庭工作人员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2月份,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6月23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给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提供了更为详实充分的司法依据。赵建民教授运用深厚的理论功底,结合具体案例,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围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重点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确认调解协议、管辖制度、诉讼代理人、保全制度、执行程序及民间借贷等做了详细的讲解,为商洛两级法院法官干警更好的理解和适用这两部司法解释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培训后,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班课程内容贴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赵建民教授的授课既具有理论高度,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经过辅导培训,参训人员对两个司法解释的理解更加深入,为今后做好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打了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