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23时55分,王某到洛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当日19时许,其被人从洛南县城西门口强行带到一河边偏僻地段,采取殴打、威逼等方式,向对方汇款三万元。接报后,派出所带班领导立即将警情汇报县公安局,随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在专案组的努力下,29日上午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某。顺藤摸瓜,民警又在洛南县医院将另一嫌疑人张某抓获,并扣押作案车辆、伸缩棍以及涉案资金1.6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12月28日14时许,在洛南县时代领域附近牡丹园修车厂遇见了来洛南承包工程项目的王某(曾在汉中市给其介绍工程),即向王某讨要工程款。随后,他联系到张某,共同向王某讨要工程款。王某答应元旦后,与李某某一起到汉中市想办法要回工程款。
当日19时,王某在县城西门口驾车欲离开,李某某害怕王某说话不算数,将王某骗至县城北塬,向王某索要工程款,王某拒绝支付工程款。李某某和张某便对王某实施殴打,二人向王某讨要工程款无果,后驾车强行将王某带至县化工厂河边偏僻地段,对王某再次进行殴打,逼迫王某答应通过其妻向李某某汇款三万元,控制王某人身自由。李某某确认三万元款汇入其账户后,驾车仓惶逃离。
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依法刑拘,张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石军平 韩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