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随着主犯李某被押解回子洲县城,子洲县1999年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案终于告一段落。此前,7名参与拐卖妇女的嫌疑人已在2005年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因犯罪性质恶劣,被拐妇女人数达19人,且年龄在18~25岁之间,主犯之一的王某被判处死刑。
以推销洗衣粉将受害人骗走
1998年夏天,西安文艺路劳务市场上,一对着装干净的男女来回转悠,看到年轻女孩便上前问:“我们公司需要推销洗衣粉的职员,谁愿意去,在陕北工作,待遇保证让你满意。”聊着聊着,女孩们就上当了。两人带着女孩坐上了前往陕北的汽车。到达目的地后,她们被以3000~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光棍,做起了别人的“老婆”。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谎称招聘销售洗衣粉人员、雇保姆,一年多时间,他们在西安的一些劳务市场先后13次骗了19名年轻女子,年龄均在18~25岁之间,被骗女子中还有一对姐妹。“受害人大多出生在秦岭一带,家里并不富裕,社会经验不足,想挣钱才上了当。”子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高志伟说。
上线诱骗下线联系买主
2000年左右,公安部组织开展解救被拐妇女行动,就在这时,子洲县裴家湾镇几名女子反映,她们是被人卖到当地做媳妇的。接到报案,当地警方立即展开救援,很快掌握了19名受害女子的信息,并将她们逐一送回原籍地。经调查,发现这些人是被同一伙犯罪分子骗至本地的。
据了解,这一犯罪团伙由8人组成,主犯上线两人,一人姓王、一人姓李,专门负责从西安诱骗妇女,并将其带到子洲一带,接着便分配至下线,卖给当地娶不到婆姨的光棍或年纪较大的男子。“下线只能分到500元左右,绝大部分被上线提走了。”民警张子忠说,这8人来自子洲、子长两县,都是在外打工认识的。
8人被上网通缉后,长期在外地生活的主犯之一王某经常变换住宿地点,2004年,他在甘肃兰州被警方抓获,经其供述,除李某外的6人相继归案。2005年,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人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被判处死刑,马某(女)、杨某、薛某等分别被判15年、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抓后他说早料到会有这一天,高志伟说,另一主犯李某抓捕难度最大,因警方手里只掌握李某20余年前上学时的一张黑白一寸头像。“何况其潜逃十多年,很可能早已换了名字。”
经大量排查,今年4月26日,子洲警方发现富平县一男子与李某非常相似。“二者的右上门牙都微微翘起,都有一个相似的缝隙。”高志伟说,他们连夜进行了走访调查,确定李某早在1994年就来到该地做了上门女婿,不仅换了名字,还落户于富平,但婚后很少回家,一直在西安活动。4月29日,民警在西安市石化大道附近将李某抓获。李某交代,他正是在逃多年拐卖妇女的主犯,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子洲县公安局副局长钟宝东说,据李某交代,他们之所以拐卖妇女,主要是因为当地长时间处于贫穷、落后、信息闭塞的状况,加上交通不便、山大沟深,许多男子娶不到媳妇。(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