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5月8日电 (林浩 何前斌)利用一人假装在被害人面前丢“钱”,另一人捡起并提出平分的手法,广西桂林两男子用冥币换掉他人手中的1万余元现金。5月7日,广西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案犯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阳朔县法院8日介绍,2012年2月5日9时许,黄某伙同“阿华”(在逃)窜到阳朔县葡萄镇伺机作案。当看到秦某从一农村合作银行取款出来后,黄某走到秦某面前假装不慎掉落两沓夹杂有冥币的假钱,“阿华”则赶上来意外“捡”到钱,并唆使秦某去分钱。尔后,黄某追上来找钱并要求搜身,“阿华”则以帮秦某保管钱财为由,掉包骗走其刚取出的10400元人民币现金。
但二人欲逃离现场时被人发现,黄某被群众当场抓获,“阿华”则趁机携款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