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就被全面禁采的石川河富平段,6年后河道上却满目疮痍,到处布满砂石场,采出的砂石甚至侵占了农田。然而,主管部门富平县石川河管理总站的人员,不从根本上取缔非法砂石场,却经常守候在富(平)淡(村)路上,等待拉运砂石车辆收取罚款。被罚的多是外地司机,他们质疑管理站“钓鱼执法”。
现状
河道砂坑密布砂石占农田
“只要交点钱就能挖,你看河道都成啥模样了。”5月7日,在石川河富平县淡村镇石桥村段,一冯姓村民指着堆满砂石的河道说。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护石川河,2006年,富平县下发《关于实行石川河全面禁采的通知》,但是记者采访发现,石川河流经富平的不少河段砂坑密布,砂石场众多。
在石川河石桥村下王组段,河道上堆满了成堆的砂石,不时有拉运砂石的车辆经过;附近的农田里也堆满了砂石。据村民们讲,多年来,石川河采挖砂石一直就没有间断过。只有夏秋季节河道涨水时能停几个月。有些砂石场将采出的砂石都堆放在了农田里。没日没夜地拉砂石,村庄里尘土飞扬。
罚款
河道管理人员上路拦车
5月7日晚8时许,一辆“五菱”面包车出现在富淡路上。知情人称,这辆车正是富平县石川河管理总站的车辆,每当夜幕降临,该管理总站的工作人员就会出动,守候在富淡路与砂石场的交叉路口,拦挡砂石车罚款。
这时,一辆西安牌照的拉砂石车过来,刚要上富淡路即被拦停。从面包车上下来两名身着制服的人员与管理总站工作人员,二话不说,在夜色中将拉砂石的车辆扣往一处停车场。
“我们又不知道哪个砂石场是合法的,哪个是不合法的,石川河管理总站也没挂个牌子。前一段我拉运砂石被罚1万元,我咋都想不通。”高陵县耿镇个体运输户张师傅说,4月8日晚10时许,他拉运砂石行至石桥村与富淡路口,被一辆“三菱”车和一辆“五菱”面包车拦停。在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十多名自称是富平县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要求扣车。张师傅和父亲认为,即使非法拉运也归路政管理,扣车也只有交警有此权力,河道管理部门无权上路拦车。
“当时说要罚我两万元,最后讨价还价还是罚了1万元。”张师傅说。
根据记者调查,2010年12月2日,孙师傅拉运砂石,被罚1万元;2011年3月12日,一名袁姓驾驶员因“非法拉运石料”被处罚2万元;同日,高陵县的另一司机张师傅被罚3000元,车辆被扣两天两夜;2011年3月17日,江师傅拉运砂石车被扣两天,处罚2500元;今年5月4日,时师傅拉运砂石被罚2500元……在所开具的罚款票据中,收费项目为“砂石资源费”。
记者跟踪采访后得知,5月7日晚被扣的拉运砂石车,因找关系只交了60元停车费后,于8日下午放行。
票据
前后变换 多联票却没复写
张师傅被处罚1万元,却收到了两张万元罚款的票据。其父介绍,4月10日交了1万元罚款后,富平县石川河管理总站给自己开具了一张“陕西省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孙师傅等人的罚款,也开具的是同样票据。
“既然是罚款,咋能开事业性收费票据?”张师傅咨询投诉。4月27日,他收到了富平县石川河管理总站寄来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一张《陕西省代收罚款收据》,这次罚款项目变成了“禁采期违法拉运砂石”,并附《通知》称:“在你履行本决定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把罚款票据出具成砂石资源费票据,现予以纠正。请你将砂石资源费票据退回原单位予以作废,你所交的壹万元砂石资源费作为罚款征收,剩余部分将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