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学校的校长、公司的法人代表,49岁的王艳(化名)却伙同他人伪造售房合同和印章,拿着别人5700平方米的商用房向受害人销售,从中谋取钱财,被发现后,涉嫌合同诈骗的王艳等6人被新城警方刑拘。
预售别人5700平方米的房子
王艳原在铜川一家水泥厂上班,下岗后来西安做生意,后来成了我市一家技工学校的校长。去年,她又注册成立了一家开发置业公司,并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公司成立至今没有任何实际开发项目。
今年5月份,王艳听一个朋友说,胡家庙十字附近一小区内有一个面积5700平方米的商用楼房,被房地产公司抵押给了银行,银行拍卖了2次,但都没有成功。王艳听到这个消息后便动了心,她通过朋友介绍找来一个叫张强(化名)的男子,称拍卖公司要将这个房子卖给自己,手续正在办理中,让张强找人对这个楼房进行预售。
之后,张强又找来李军(化名)、周成(化名)等人,并向他们许以高额提成,让他们找销售人员,以每平方米3.3万元的价格向群众销售本属于银行的商铺。之后,张强等人在金花路十字租了一间房子作为销售部,用伪造的房屋销售合同和公章开始行骗。
银行报警后行骗者落网
5月30日下午,商铺所在小区一位住户发现有人正在销售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楼房,感到很奇怪,便打电话给银行询问情况,但银行工作人员却称他们根本没有出售这里的房子。银行委托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向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报警。民警迅速在现场控制了2名销售人员,经讯问,2人交代他们是受张强、李军、周成等人委托销售商铺的。随后,在2名销售人员的指认下,民警在长缨东路将嫌疑人李军、张强抓获,接着,又在互助路将另一嫌疑人周成抓获。
5月31日下午,民警在明德门一小区内将王艳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王艳对自己伪造合同、私刻印章进行合同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嫌疑人称当时“脑子发热”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调查,王艳等人用伪造的合同和私刻印章先后诈骗13名受害人,收取受害人定金共107000元。李军等人落网后,王艳立即关闭了金花路十字的销售部,并解散了所有销售人员,退还了部分受害人定金6万元,警方追回定金4万元。
昨日上午,记者在胡家庙派出所见到了王艳,她承认,商铺的各种证件都是自己在网上下载的,印章是她在大街上私刻的。
当记者问她,拥有一个有2000多名学生的技工学校,而且还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什么要干骗人的事情时,王艳称自己“一时脑子发热”,她同时表示,现在后悔死了。“我也觉得不可思议,自己怎么会犯这么幼稚的错误。”王艳说。
目前,王艳等6名嫌疑人均已被新城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