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注
莫非要有
空气费 阳光费?
@燕京盛世:昆明此举不可取。如果条例被通过,全国效仿,今后各地可能都会向游客征收空气费、阳光费。
人家可没收
游客的钱
昆明市有关部门表示,收生态保护费的想法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
记者了解到,玉溪确实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酒店、餐馆经营户征收资源保护费,但是收费对象并非游客。玉溪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数,每人次收取5元。而且,抚仙湖水质之优秀和滇池污染之严重,都是全国知名的。
巨额的和快速增长的
治理投入
在云南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显示,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据报道,滇池治理在“九五”期间完成投资超过25亿元,“十五”期间超过31亿元,“十一五”期间的计划投资是183亿元。很多质疑者感慨:拥有如此巨额的和快速增长的治理投入,多年治理下来,怎么还有80%的资金缺口?如此耗资巨资都无法治理滇池,那么游客的钱就能将滇池治疗好?难道外来游客的钱有特异功能?
一旦滇池真的要向游客收10元生态保护费,昆明会得到多少收益呢?根据昆明市旅游局统计数据,昆明2011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超4000万人次,这些游客每天也会为治理和保护“滇池生态资源”贡献2亿元。更何况,这个收费区域是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酒店、旅社,这里面住的“外来人口”可不仅仅是游客。这些人一样逃不了缴纳“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的责任,集中到一起,每年昆明增加的收入,非常可观。(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