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成绩突出,2004年3月,孙绍辉调任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任助理调研员。
2011年初,因其他案件的牵连,孙绍辉被周口市纪委“双规”。2011年5月24日,孙绍辉被刑拘,2011年6月3日被批准逮捕。2011年12月12日,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孙绍辉犯受贿罪,向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从2000年至案发,孙绍辉共收受28人、99次的贿赂近8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
案发后,孙绍辉退赃70.7万元,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没收其非法所得20万元。
在庭审中,孙绍辉的辩护人认为,孙绍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应减轻处罚。理由一是孙绍辉部分受贿属于亲友关系正常来往,没有牟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被告人具有超额退赃、诚恳悔罪、自首、立功等多个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三是3名行贿人的请托事项,不属于孙绍辉的直接职权,而是利用孙绍辉的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3人行贿的10.08万元,不应该计入其受贿数额。
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辩护人关于公诉机关指控部分事实不构成受贿的辩护理由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经庭审查明被告人孙绍辉已全部退回赃款,对于其他辩护理由,辩护人未能提供相关的书证等有效证据予以证实,辩护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被告人孙绍辉共受贿76.275万元,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能当庭认罪,并退回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
2012年3月20日,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孙绍辉有期徒刑11年。
三任局长相继落马
令人诧异的是,除了曾任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孙绍辉外,该局另两任局长也东窗事发,此后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一职空缺至今。
孙绍辉从太康县调走后的2005年9月,徐某担任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案发前,网上关于徐某违法乱纪的反映不断。
网上发帖称,徐某于2009年9月23日在太康某饭店被一同吃饭的四人打伤。帖子中说,行凶的四人为了生意,向徐某行贿。后来,他们不但生意没做成,徐某连这个钱也不想承认。在太康县骨科医院简单治疗后,徐某被转到北京某医院治病,他自始至终没敢报警。
2009年,在一次对全市国土系统干部的廉政讲课中,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直言不讳地说:“你们中的有些人如果不悬崖勒马,明年就该出问题了!”
结果,2010年年底,涉嫌受贿的徐某被周口市纪委“双规”。
徐某落马后,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成某去太康县国土资源局主持工作。此前,成某曾任淮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数年。
成某去后,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采取了加强资金管理、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出让管理等举措。
2011年6月29日,成某为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廉政教育课。成某认真剖析了国土资源系统腐败多发的原因,最后他谆谆告诫大家,要谨慎行使手中的权力,洁身自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最后,他还带领大家在党旗下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让局干部职工大跌眼镜的是,在会上大谈廉政建设的成某也重蹈覆辙。
据悉,太康县某校负责人王某在教学楼旁违规集资建造家属楼,王某于2011年下半年分两次送给成某现金7万元。现在,成某因受贿被周口市纪委“双规”。
几年来,太康县国土资源局丑闻不断。
今年1月29日,太康县板桥乡供电站职工李俊峰在与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某、国土资源局监察队的中队长孙某、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李某等人喝酒时,因其未喝陈某倒的酒,在酒桌上遭到陈某及该局工作人员的殴打,被打致肺部破裂。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孙某、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