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系统成“重灾区”
在河南省国土资源部门,除了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外,正阳县国土资源局、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前后任局长也相继落马。
2002年,李兰超被任命为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兼局长。2006年4月,李兰超滥用职权,擅自违规批地,造成381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此外,他共收受他人贿赂15.09万元。2009年4月9日,李兰超被法院判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受其影响,个别下属也效仿李兰超违规买卖土地,从中捞取好处费。李兰超案发后,该局受李兰超“牵连”的干部职工多达30多人,其中副局长涂某、陈某,纪检组长张某,从副局长位置上退休的曲某,地籍规划股长朱某,监察大队大队长寇某,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危某,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单某相继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落入法网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李兰超被查后,王飞鹏被任命为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此前,王飞鹏任西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因为有前车之鉴,王飞鹏被上级寄予厚望。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王飞鹏到任一年后也步其后尘。
2010年8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在查办韩某涉嫌行贿一案中发现王飞鹏涉嫌受贿。公诉机关指控王飞鹏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3万元,此外,扣除受贿所得以及家庭合法收入,还有351万余元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2011年11月,遂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飞鹏有期徒刑12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合并执行14年,并处没收财产360万元。王飞鹏提出上诉后,驻马店市中院将此案发回重审。2012年7月3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将择日宣判。
2010年1月7日,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田须宝因受贿15万元,被判刑11年,该局三任局长因犯罪相继被判刑。2010年9月30日,该局一位股长因渎职造成国土资源损失150多万元而被批捕。
近几年,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也窝案频发。2008年,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多名官员深陷其中。
2008年11月10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原负责土地规划调整的娄平原因受贿62万元,一审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此外,涉嫌受贿107万元的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黄保安被判刑10年、涉嫌受贿180余万元的原副局长李遂江被判刑13年、涉嫌受贿411万元的原规划与建设用地审批科科长尚爱民被判无期徒刑、伙同他人收受贿赂90万元的原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黄恩平获刑6年。
腐败案件呈现新特点
在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频发的腐败案件中,呈现出涉案数额大、窝案串案多等特点。
2009年11月,收受矿主贿赂60万元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和儒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8年10月以来,解庆昌利用担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6.5万元。
折戟官场的既有省厅的领导,也不乏市、县级的国土资源局官员。代跃进在任陕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期间,收受各种“好处费”144万元。2010年初,三门峡市中院一审以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在这些腐败案件中,房地产商成为行贿主角。涉案的官员中,除了受贿外,还有侵吞公款和挪用公款的,数额之大,令人吃惊。
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华涉嫌受贿293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被查。2012年2月8日,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赵世军因受贿近150万元、挪用公款800万元,被汤阴县人民法院判刑15年。
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张树俊在担任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采取侵吞等非法手段,贪污公款11.5万多元,受贿9.5万元。2010年11月份,张树俊获刑10年。2001年至2010年,邓振举在任新密市地矿局副局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23万元、港币10万元、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贪污公款22.38万元。2011年6月14日,邓振举被判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