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捋一下:一,刘志军在被审时恐怕不知道有关部门到底掌握了哪些情况,所以和盘托出以至于让办案机构有意外收获,这也不算意外。二,刘志军并没有伙同情妇或老婆在海外开公司,其财产都在国内,因此追缴起来应该也不是很困难。三,悔罪,看刘部长在庭上声泪俱下,表示辜负了“中国梦”的情形,恐怕也是事实。
综上,刘志军的律师可以说是完胜了,但律师早就有言在先:刘志军如果判死,就有人说他无能,如果不死,又有人说他无德,因此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不过,事实也并非如此,律师罪轻辩护中最重要的两条,其中4900万元不是受贿一说已经被审判长无情地驳斥,而刘志军对高铁的贡献一条在从轻处罚的理由中也一字未提。如此说来,仿照刘志军超脱出生死之外,律师也可以说是超脱出“胜败”之外了。
案情已说完,最后有个尾巴:反腐要出重拳,但制度建设更是重要。等到苍蝇成群、老虎跑到大街上伤人时再出手,固然能够彰显法治精神,但何如事先就制定制度,让那些贪官不敢贪、不愿贪、也没法贪呢?这不光是维护群众的利益,也能少让一些官员坐穿牢底、人头落地,可谓功德无量。(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