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纠结、两难的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之前,苏海南认为,即使“工资条例”出台了,如果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相关的环境条件不具备,也没有现实的可行性,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这是条例不宜匆忙出台的最重要的原因。
苏海南强调,不能把涨工资、解决所有工资分配问题的愿望都压在一部“工资条例”上,收入分配是一个体系,条例只是措施之一。
“如果发改委《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能早日出来,如果在十二五规划中,能把如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量化指标加以明确,写入规划,这些重大举措年内如果能够出台的话,都会对收入分配的改革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
焦点问题始终未成共识
据苏海南介绍,出台“工资条例”的想法早在2005年、2006年就有。
当时,改革开放20多年了,一直没有一部层次较高的关于工资分配的法律规范。在改革的过程中,收入分配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职工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尽管政府先后出台过一些政策性文件,但毕竟不是法律法规,约束力有限。考虑到分配领域的问题亟待解决,国家有意用更高层面的法律法规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理顺关系,为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关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毕竟改革已经近30年了,对一些问题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想法和实践经验,从这个角度考虑,有了立法的初衷。”苏海南说。
从最初的想法到今天“工资条例”草案的研究起草,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有关资料、了解现状。
这些年,一些省市先后出台了一些关于工资支付的行政规章,原来的劳动部也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
将这些低层次的规章文件进行归纳汇总,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
第二阶段:研究探讨。
当时的劳动保障部和相关部门将存在的问题分成不同的专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也带动了社会上的讨论。
后来“工资条例”草案中涉及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这个时候多已有争论。
第三阶段:起草草案。
在这个阶段,各种争论和讨论依旧在激烈地进行。
查阅以往相关资料,媒体在2008年和2009年,就已经出现过“草案将在年内出台”这种类似的报道。
但是事实与人们的期待似乎不是那么相合拍。国际金融危机的到来,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整个社会的环境,草案起草工作暂时被搁置。
据了解,“工资条例”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该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和分配秩序,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来看,草案在这些基本内容上没有太大的变化,没有达成共识的焦点问题依旧存在。
“温总理讲的收入分配问题,不一定是要通过‘工资条例’来解决。至少不是单靠‘工资条例’就能解决的。分配制度的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决心、信心、耐心。”苏海南说。
一位中关村的白领很直白地告诉记者,他对“工资条例”从未关注过,也不太感兴趣。“每个人都想努力地工作以得到尊重,但是我想这部法也许对国企和事业单位的人有用,像我们这种打工的还是得靠市场”。
不过,这位白领也表示:“如果最低工资标准能高一些,能明确工资年增长的幅度,或许还是有用的。但是前提是:法律有了,还得有强大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