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阶段看来,很难简单地根据吃不吃狗肉去判断一个人怎样,甚至都不能得出爱吃狗肉的人必然不爱狗的结论。爱狗是某些人的选择,吃狗肉也是某些人的自由,爱狗人士试图胁迫吃狗肉者可能会引起反弹,吃狗肉者刻意触犯他人忌讳也不见多有风度。
作者:颜溪日前,央视评论员王志安在个人微博中发出一张午饭吃狗肉的图片,惹怒众网友,并引来一系列的恶言攻击。随后王志安删除原微博并发表长微博作出了解释。吃不吃狗肉,这似乎原本应该只是个人喜好的选择,但类似讨论经过多次发酵之后其实争议已经不少。
在西方不吃猫狗的传统习惯,更多是来自家庭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模式的西北欧,因为它们的功能是情感伴侣,而非肉食或役使工具。而中国传统上家庭是以长辈为核心大家庭模式,这种对猫狗的态度要淡泊得多,自然也不会演化出对猫狗的宠爱。如今越来越多中国人不吃狗肉是生活方式逐渐接近西方,小家庭人口少需要情感伴侣。
狗由于嗅觉和听觉灵敏,性机警,对人忠诚,所以被训化成多种种类,广泛用于看家、打猎、牧羊、侦探等。“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何况去吃与之朝夕相处、倾注了自己深厚感情的宠物狗了。
中国的农民一般是不宰杀自己的看家狗的,除非在灾荒之年人们面临饿死的境地时,才迫不得已宰杀它们。但由于生活的艰辛,特别是常年缺少肉食,当狗病死或老死的时候,人们舍不得把狗的尸体埋掉,而是让它最后一次为主人服务,它将被洗剥蒸煮,落人人们的胃里。但是,对待动物的态度与对待人的态度并无对应性,不应该认为吃狗肉就是道德败坏的表现,说出“谁折磨动物,谁就是伤害德意志民族的感情”如此对动物温情款款的人是希特勒手下干将戈林。
美国人喜欢吃牛排,法国人喜欢吃马肉,穆斯林不吃猪肉,印度人不喜牛肉,这首先是文化差异的表现,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他动物与人类的亲近度可能不及狗与人类亲密,但亲密指数是一个很难量化的概念,一个地方的人常常吃的东西,对另一个地方的人来说可能就是禁忌,这首先还是应该视作一种文化的差异,而不是文明的优劣,可能假以时日这种文化沟壑会尽量缩减,但在此之前差别与区分是必须承认的事实。
比如特意发吃猪肉的照片给穆斯林看,发吃牛肉的照片给印度教徒看,都是犯别人的忌讳,都是很不尊重别人的行为。吃狗肉贴照片在恶劣程度和失礼程度上还远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吃狗肉作为一种社会禁忌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承认,但如果加句“有些人心在微微发颤”则属于挑衅,刻意去触犯爱狗人士的禁忌遭到批评就属自找。当然这在中国大陆并不属于违法行为,顶多也就是属于对爱狗人士的触犯和失礼。
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在商周时期于北方中原地区兴起后,至战国秦汉时期逐渐走向高峰,整个社会无论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南迁与佛教的兴起,中国的食狗之风开始发生转移,北方中原地区的食狗之风渐渐衰落,而南方广大地区的食狗之风则呈现兴盛局面。
隋唐以后狗肉的地位急剧下降,在北方中原地区以及其它许多地区,狗肉已不能作为一种菜肴而续登大雅之堂。广大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中原地区的人们,在对待狗肉的态度上,普通民众和上层人士之间是十分不同的。在正式的宴饮场合,狗肉菜肴已没有了生存的余地, “生成的狗肉上不了桌(席)”,这句如今广泛流行于北方中原地区的俗语,反映出社会上层和正式场合人们是拒食狗肉的。下层普通民众也只有在非正式的场合才敢品尝狗肉,以致民间有了“关起门来吃狗肉”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