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财产法导论》一书中写到:“作为财产的标的,法律主要关注的是动物的获取。但是我们对于动物的权力越来越多地被限制。一些被保护的特别动物完全不准捕获。虽然我们拥有对家养的普通动物的所有权,但是我们却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待它们。例如,根据英国法律如果造成动物的‘没有必要的痛苦’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法院可能判处有这类行为者不得再占有宠物。”这正如英国作家劳伦斯所说的:“你确实是用你自己的钱购买了这只动物,这没错,他是你的财产,但是,不论你是都拥有这只动物,你购买他时有一个必要的附加条件。你无法购买用残忍和不公正的做法来对待他的权利。”
在中国现阶段看来,很难简单地根据吃不吃狗肉去判断一个人怎样,甚至都不能得出爱吃狗肉的人必然不爱狗的结论。爱狗是某些人的选择,吃狗肉也是某些人的自由,爱狗人士试图胁迫吃狗肉者可能会引起反弹,吃狗肉者刻意触犯他人忌讳也不见多有风度。但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热衷吃狗肉的人必将会越来越少。(网易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