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个医院出生,就在哪个医院办医学出生证明。
所需材料有:医学出生证明申请书、委托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口登记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孩子出生后30天之内,原则上必须由孩子的妈妈本人办理,但由于产妇坐月子的习俗出门多有不便,可以由孩子的爸爸代劳,所以孩子的妈妈要亲笔填写申请书和委托书。
一般情况是给孩子取定名字即可办理,姓名不能更改,关系接下来的独生子女证、户口等一系列身份验证。整个流程中,没有“准生证”这一说。
据我所知,非南京户籍人士也要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证,需提供这些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南京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南京居住不满半年)、南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然后由社区报街道审核,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如此即可,也不算太繁琐。
看了网友的吐槽,我们感到幸运,这种政策的幸运,完全可以覆盖更多的人群。
简化或取消“准生证”的地方试点
南京 新生儿落户无需准生证
江苏自2002年起就对居民取消了初婚初育准生证。
南京本地居民初婚初育夫妇生孩子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流动人口也可在现居住地镇(街道)办理服务登记。
今年7月1日起,《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施行,其中规定,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再生育的,应当依法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南京当地新生儿落户,无需提供准生证。流动人员要受到来自夫妻双方原籍所在地的监管,孩子落户,需要看夫妻双方原籍所在地的规定。(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