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能否“挺直脊梁”,不向“闹访”等法外因素低头,仅有撑腰打气的“尚方宝剑”还不够,还需在司法过程中不断夯实自身的“底气”,做到“打铁先得自身硬”。
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随着网络、论坛、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的出现,人人都拥有了“麦克风”,舆论对于司法的关注监督日益活跃,人们的司法诉求更是空前高涨。这对促进司法公正、助益法治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对司法能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也对司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毋庸讳言,司法个案,尤其一些涉及公共热点事件、社会关注度很高的个案审理中,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上述因素的负面影响,以致有时司法裁判出现背离法律规定的偏差。
上述指导意见,说明中央已经正视到司法过程中,确实存在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等不正常现象,会给司法造成巨大压力,并且已经实际影响到司法裁判在法治轨道中的正确运行。强调不能因为这些压力的存在,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决,意味着将要作出的裁决必须合法,合法的裁决必须维持。这无疑深刻切中了执法司法的命脉要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上述指导意见,既是对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明确强调,也是给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撑腰打气”,但司法裁判能否“挺直脊梁”,不向“闹访”等法外因素低头,仅有撑腰打气的“尚方宝剑”还不够,还需在司法过程中不断夯实自身的“底气”,做到“打铁先得自身硬”。
一方面,“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修好内功,做到“肚里有货”,才能升华出厚实丰美的“底气”,应对抵御外来各种负面因素的不当干扰。表现在案件立、审、执过程中,必须从程序、实体两方面严格依法办案,在司法公开、公正、公平、廉洁、文明、专业等司法职业伦理和技术环节“苦练内功”,全程“给力”,不留瑕疵,不容犯错,如此,才有十足的司法“定力”和“底气”,“理直气壮”地应对舆论炒作、闹访等各种法外因素的负面影响,“泰山崩于前,我自岿然不动”,从而在解决矛盾、定纷止争中做到处变不惊、游刃有余。
另一方面,必须营造良好的司法运行外部环境,健全完善涉诉信访机制,为司法减负。司法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但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也要为司法运行提供正能量,不能让司法因为涉诉涉法信访而瞻前顾后、踯躅难行、畏缩不前,更不能让司法因为涉诉信访、闹访的压力而曲法裁判。这就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涉诉信访解决和司法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不能“没完没了”,让司法疲于应付,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也不能因为涉诉信访的存在就给司法绩效打低分,甚至“一票否决”,更不能因为闹访、进京访而让司法被“牵着鼻子走”,最后为了“息事宁人”,无奈作出偏向闹访人一方的曲法裁判,或者干脆花钱“摆平”,让法律“很受伤”,也让司法颜面无存,权威尽失。
司法十足的“底气”,源于内外“做功”,两厢“给力”,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上述指导意见,既是对司法工作的原则要求,也是对媒体工作、信访工作及相关权力、政府部门提出要求。司法公正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司法的“底气”,也需要全社会的给力并进,唯此,司法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全速前行。
(作者单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