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5日全省药品“三统一”试点(扩大)工作会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研究,及时成立了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全市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召开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电视电话会,启动了我市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印发了《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二是确定了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组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进度和要求;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政策通报座谈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企业适应形势,应对医药流通市场大变革的信心;四是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在市药监公众网站开设了药品“三统一”专栏,编发药品“三统一”工作简报两期;五是组织制定了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职责、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规则及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六是组织药品“三统一”办公室部分人员赴宝鸡进行了考察学习,进一步理清了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思路,对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操作有了更深层次的把握;七是积极做好配送企业遴选专家库的组建工作。由各县区及市级成员单位推荐,按一定比例在药学、医药、行政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正在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