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商洛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了药品“三统一”各成员单位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讨论通过了《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机构及职责》两个规范性文件。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文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卫生、工商、监察等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文亮在肯定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就做好当前和下一步“三统一”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内容,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确保“三统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市药品“三统一”工作机构职责文件中的部门分工,明确各自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责。三是切实做好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配送企业遴选细则要公正、准确、科学;遴选过程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确保“三统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四是做好“三统一”经费保障工作。市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制定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方案,同时,市财政要解决好“三统一”办公经费,确保“三统一”工作有效开展。五是切实加强对“三统一”工作的领导。市“三统一”办公室要加强与省“三统一”办的联系,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督促,强化对“三统一”工作的通报和联络,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确保“三统一”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