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商洛市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评审大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副组长封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成员、市监察局副局长吴传国宣读了《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纪律》,市卫生局纪检组长何熙荣宣读了《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规则》,各企业代表进行了竞选演说,现场抽取了11名评审专家。县区“三统一”办负责人、市“三统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82名评审专家和16家药品配送企业参加了会议。
市政府“三统一”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封建民介绍了商洛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就深入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遴选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药品“三统一”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遴选好配送企业是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举措;遴选好配送企业对促进商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净化医药市场具有现实意义。二是在遴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强中选优原则。药品“三统一”工作要坚持政策、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在企业遴选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公心、坚持标准、坚持纪律,确保遴选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全面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配送企业遴选是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基础,相关部门要强化对配送企业履行配送服务承诺和配送合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标药品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