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建康 白武军)1月21日10点10分,陕西商洛供电局送电处发现110千伏洛西线89号双杆塔基下有一台挖掘机正在挖土,危及线路安全,立即向局后勤保卫部报案,后勤保卫部迅速派三名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查处。10点40分到达位于黄沙岭上草苗沟村洛商公路南30米取土现场,首先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向市公安机关报案。该处已取土几百方,挖土处距110千伏洛西线89号双杆杆基不到10米,已经严重影响线路的安全运行。经过深入调查,后来经过草苗沟村主任协助找到当事人刘某,但当事人刘某拒不接受处理。11点40分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对现场涉案人员进行教育,宣讲了《电力法》第七章第54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末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要求当事人修筑护坡进行补救,否则依法处理。在政策的教育、危及电力实施造成的后果影响和法律的尊严下,当事人刘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理,限期实施补救措施,并接受商洛局送电工区工作人员的监督。
临近春节,商洛供电局进一步加大线路设备的巡查力度,对重点地段进行特巡,及时处理隐患,防止外力破坏,确保电网安全,保证正常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