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田亚鹏)为了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职责,体现奖优罚劣,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近日,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制定了路段检查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为市城管监察支队下属的两个执法大队,考核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商洛市城市容貌标准》、《商洛市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等有关固定,制定《商洛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检查考核时按标准进行评分。根据中心城区道路服务功能、车辆和人流密集现状,两个执法大队根据管理区域的划分将对北新街、工农路、中心街及府前四条路、州城路、名人街、江滨大道进行管理。支队抽调专人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周检查,月通报,季联评,年总评”的方式进行,每次都把检查结果记录在案,月底统一汇总打分、排名和通报。考核检查街路进行实地踏查,根据路段存在的问题,对照标准进行打分。路段实行包干责任制和城市管理信息员制度。检查中发现问题,除扣分外,责任单位必须及时进行改正,同一问题逾期未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考核检查进行奖惩措施。路段管理好的,将进行通报,并给予奖励。管理不好的,不但给予通报批评,而且还要追究管理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