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刘建新)市地税局推进建筑业税收规范化管理,构建了建筑业税收“源头登记、过程控制、环节控管、信息共享、全程监控”项目管理模式。1至5月份,全市入库建筑业税收20837万元,占总税收收入54327万元的38.3%,较去年同期增收2680万元,增长14.76%。
加强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落实《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定期与房管、建设、规划、发改委、招标办、国土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及时掌握工程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信息,确保所有建筑项目纳入正常管理。
加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将全市建筑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统一为8%。严格查账征收企业账务认定,对认定查账征收所得税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严把查账征收关。
健全建筑业税收管理台账。建立纳税人明细申报制度,要求纳税人分项目填报本地和异地建筑业明细项目和《建筑业工程收入及发票开具情况清单》;分企业、分项目建立税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税款征收、发票开具等管理情况,对建筑项目实施动态监控。
强化“以票控税”举措。对建筑业纳税人全面推广网络发票,加强网络发票开具情况实时监控,防止未登记、先开票问题发生。规范代开发票管理,对单笔代开大额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实地核查,严禁对已进行建筑业项目登记的项目代开发票。加强发票真伪查询管理,要求建设方取得建筑业发票后,及时进行真伪查询。
推行建筑业项目全程风险管理。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和票表比对,查找是否存在隐藏收入、延迟申报等疑点,并及时进行风险提醒。工程项目竣工清算时,通过决算报告与项目申报纳税和发票开具等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对项目监控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加强报验登记和外出经营纳税人管理。对纳税人外出经营项目纳入监控范围,项目完工后,及时提醒企业办理项目清算,结清税款。强化对外来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严格执行跨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不能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