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奋力推进商洛率先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把稳增长与调结构、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继续开展“双保”行动,巩固扩大“大讨论”成果,力求作风建设常态化,更加主动的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有效的加强监管,完善和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推进地质找矿工作,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更加自觉的推动国土资源制度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为商洛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总体目标是: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5.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65万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争取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土地资产2亿元;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国土资源信访案件查结率、办结率达到95%;加大公益性地质勘查投入,争取项目勘查资金1000万元;推进资源整合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优化;第二次土地调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农村宅基地发证工作按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转变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效的用地保障
1、充分认识全市用地形势。随着保增长扩内需政策的实施、全市重点项目、重大产业类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土地需求必然上升,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开展“形势怎样看,工作怎样干,怎样为商洛率先突破发展作贡献”的大讨论,形成“发展为己任,主动搞应对,工作往前干,服务不添乱”的国土工作良好氛围。
2、落实国省政策的倾斜支持。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商洛实施意见》用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通过落实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商洛突破发展《合作协议》,争取用地规划计划指标、地质找矿、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资金倾斜,服务全市率先突破发展。
3、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实施。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土地供应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实行供需双向调节,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年底前完成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过规划控制和引导,推动产业集聚、选址集中、用地集约,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市县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发展能力”的要求,加快编制市县城市和小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商洛市“十二·五”国土整治与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4、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保障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和“八大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碳产业用地需求,认真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项目用地目录》,不向“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供地。主动参与项目前期论证,从建设用地预审、先行用地、供地等关键环节入手,建立高效规范的长效机制,为项目规划选址提供地质信息与技术服务。
5、统筹安排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环保等新型产业用地,加大民生用地保障力度,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在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上,要做到先期介入、主动对接、跟踪协调,确保市、县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