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满足不同儿童的发展需求。
7.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8.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接收残疾、轻度智障儿童;逐步实施残疾儿童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开展残疾儿童就业培训与指导。
9.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拓展和探索社会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注重教育效果;鼓励引导儿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公民意识。
10.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扩大农村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
(三)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2020年达到95%以上;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继续在全市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早餐分级补助计划。2015年实现全覆盖。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4.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5.完善贫困儿童福利保障制度。2020年前,建立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营养补贴制度。
6.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孤儿保障体系,提高孤儿基本保障水平。
7.满足残疾儿童发展的基本需求。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制度; 2020年商洛市建立1家儿童康复机构。
8.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并降低反复性流浪发生率。完善流浪儿童保护的专业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9.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保障措施:
1.提高面向儿童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明确政府对儿童福利的责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投入,尝试建立儿童福利账户,逐步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2.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完善儿童基本的医疗保险办法。逐步扩大儿童医疗保险的支出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拓宽筹资渠道,推动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医疗费减免或专项补助。
3.保障中小学生营养早餐专项资金持续投入,扩大覆盖面,加强质量监管。
4.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在地化管理;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5.扩大儿童福利范围。严格执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有儿童并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家庭,按规定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探索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运转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6.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等方式,拓宽孤儿安置渠道。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孤儿成年后扶持就业,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