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由相关专家和承担规划目标任务有关机构负责人组成。评估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依据国家《纲要》及陕西省《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并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性别统计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商洛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前 言
本规划所指儿童为生活在我市、未满18周岁的社会成员。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贯彻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全面提高我市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儿童时期对人生的发展最为关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的需求和机会,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
《商洛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6‰、5.61‰;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60%,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5%;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儿童权利地方法律体系;贫困、孤残、流浪、艾滋病致孤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儿童发展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儿童健康保障需要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儿童受教育水平有待进一步均衡;面向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福利制度尚不健全,弱势儿童群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及社会环境还有待改善;儿童工作机制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为促进我市儿童的健康发展,提升人口整体素质,有必要继续制定和实施新的十年儿童发展战略规划。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基本精神,结合我市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原则。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