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商洛、渭南,对两市贯彻实施《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商洛、渭南,对矿山及石料开采区、城镇周边河道、自然生态区、饮用水源地、污水及垃圾处理厂和石料加工企业等50多个点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安东指出,要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牢固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要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秦岭保护协调机构组织的建设,统筹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积极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依法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李卫锋 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