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卢雪莉 记者 韩建军)2日,记者从商洛市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被评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队伍管理先进单位后,又在刚刚闭幕的商洛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再次获得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又经省文明办考核确认,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2015年,商洛交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不断改进队伍管理新方法,新思路,大力开展交警队伍职业信仰、职业保障、职业能力、职业纪律和警营文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依法办事、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交管队伍。
商洛交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开展公安交管工作、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树立商洛交警良好形象夯实了基础,为商洛社会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