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1日进驻紫阳县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的落实还有一定差距,村组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尚需加强,少数单位和镇村财务管理还存在漏洞,工程招投标还不够规范,医药费报销管理存在问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方面,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严而不为、廉而不勤的现象屡有发生;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干部选人视野不够开阔,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24日对汉滨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有的乡镇和部门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落实八项规定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干部存在为政不为、懒政怠政现象。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存在干部调整配备不够及时,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还不够,干部混编混岗现象比较普遍,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24日对渭滨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严、不够细,重发展、轻党建等问题依然存在;纪委“三转”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查处案件工作有待加强;镇(街)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比较多发,有的村两委班子建设还比较薄弱。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不够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安于现状、行政慢为,懒政和怠政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年轻干部选拔使用明显滞后,干部老龄化问题凸显,干部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有的职位空缺配备不及时,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