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交易中,李老汉把儿媳姐姐家给的2.2万元中的两万元给了王敏,把剩余的2000元分别给了徐敬岭和刘老头作为他们的辛苦费。而王敏收了两万元后,自己留了2000元,将1.8万元给了尹惠珍。后尹惠珍自己也扣留了2000元,把剩余的1.6万元带回临沂付给了陶茂金。
从此,一条地跨云南到鲁北德州一带,以陶茂金、尹惠珍、王敏、刘老头、徐敬岭为骨干的拐卖儿童“流水钱”,由此结成。
一网打尽
在这条拐卖儿童的“流水钱”运转中,陶茂金的弟弟陶茂五在后来也做起了给尹惠珍提供婴“源”的上线,并且拐送来的婴儿比陶茂金还要多。
而王敏,始终在尹惠珍与刘老头、徐敬岭之间起着婴童的“周转”、“传递”的作用;刘老头和徐敬岭作为王敏的下线,为了能更方便、更快捷地找到需要孩子的人家,便又发展了临邑县某机关内退职工杨某、临邑县宿安乡农民孟某、个体出租车司机马某等人。
2010年9月,临邑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以两万多元的价格贩卖婴儿,并准备于当天进行交易。当天晚上,正当尹惠珍、王敏等人对一名3岁男童进行贩卖交易时,警方当场将涉案人员抓获。
尹惠珍归案后,临邑警方连夜审讯,并根据犯罪嫌疑人尹惠珍提供的线索,立即上报,利用全国公安网上追逃的平台,对贩婴链的“上线”陶氏兄弟进行网上紧急追逃。据此,同年11月13日,云南省广南县公安机关在陶茂金住处将其抓获归案。其弟陶茂五,至今仍在潜逃中。
正义审判
经查明,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这个贩婴团伙共作案6起,拐卖儿童6名,其中女童5名、男童1名。
而据案卷记载,这个贩婴团伙还供述了其他多起贩婴作案,只不过已经时过境迁、案情复杂、收买人家下落不明,至今警方对相关线索难以查证,对相关被拐卖的儿童查找、解救未果。
据这个贩婴团伙供述,他们拐卖的儿童大多出生20多天、1个月左右,最大的不过3岁;“交易”孩童的地点,大都选在车站、公园、商场、高速路口等地。
“交易”时,他们一般应最终买家的要求,先一起到医院给孩子进行体检,若体检查出体质较差或有严重疾病,买家还会提出降价的要求甚至拒买。买卖孩子的价格,一般为女童每名两万元左右,男童3万元至4万元。拐卖所得,除包括尹惠珍在内的以下“下线”人员人均获得一两千元外,绝大部分都归作为“上线”的陶氏兄弟拿走。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多,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于2011年8月和11月两次组织公开开庭。一审宣判后,尹惠珍等7人均没有提出上诉,现在本案上诉期已满,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至此,该起拐卖儿童团伙案已尘埃落定。遗憾的是,该案被拐卖的6名儿童中,有两名被送进了社会福利院,有4名至今仍在济南、临邑、德州以及河北省东光县等地原买主的家中收养。因为经临邑警方多次派人赴云南境内查证,6名被拐儿童的生身父母到目前依然查寻不到。
目前,司法机关能够做的,只能是按规定将他们的血样进行采集、填表、报送于全国警方查找被拐卖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系统。
■案意点击
据办案法官介绍,目前,此类犯罪形式和手段呈现的新特点是: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拐卖对象复杂化,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案件增多,非法收养仍然是拐卖儿童犯罪的主要目的;犯罪手段多样化、暴力化趋势明显,盗窃、抢夺儿童案件时有发生,部分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交友、相约游玩等新的作案手段拐卖妇女;犯罪地域逐渐扩大,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有发生。
因此,解决拐卖犯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需要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广泛通力合作。(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