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超过3个月没有订水,水店将注销其用户信息,不再送水,并不能退还押金。”在签订订水合同时你看到过这样的条款吗?这其实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如果遇到,你可以到工商局或消委会投诉。
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联合召开合同格式条款专家点评信息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广州首批涉及10个行业的10条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专家点评意见。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古靖文、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出席并讲话。
针对有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霸王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市工商局从今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据统计,至6月30日,全市工商部门共出动人员7936人次,检查经营者7170家,检查经营合同7525份,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191份,纠正违法合同条款107条,查处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案件14宗。
在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以供水、供电、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为重点,从3月起,通过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征集到对消费者不公平、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200多条,涉及健身、美容美发、旅游、银行等12个行业。
在公开征集不公平格式条款后,筛选出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且在广州消费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格式条款30多条,邀请法院法官、仲裁委仲裁员、大学教授、律师等法律专家对条款是否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方面进行分析点评。目前,已整理出首批涉及广州市10个行业的10条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专家点评意见。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对发现存在合同格式条款问题的经营者,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逾期不作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将按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理。
据悉,今后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分批地向社会公布整治中发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以及专家点评意见。
1 健身行业
“会员同意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定金、入会费和会员费不能以任何原因退还,也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专家点评:该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为入会交纳定金,如属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入会义务的,定金可以不予退还,但入会费、会员费应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予以退还;如会员退会,经营者在扣除已消费时间的相应金额与相关费用后应退还会员剩余金额。不管什么原因,“定金、入会费、会员费一律不退”,显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该条款无效。
2 培训行业
“学员自行停止辅导持续超过15日,培训中心可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学员所交付的费用。”
专家点评:该条款扩大了消费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学员自身原因导致培训合同无法履行,培训中心可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并要求学员承担合理的违约责任后退还剩余学费,但不得约定学员承担过高的违约责任。
3 物管行业
专家点评:物业公司有责任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安全保障服务,避免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导致业主财物遭受损失,物业公司不能免责。《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其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