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应以良好的服务和口碑生存,而不是以各种各样的会员守则圈套来‘圈住’会员。”当事人感慨道。
专家点评:该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为入会交纳定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入会义务,定金可以不退,但交纳的入会费、会员费应在终止合同后退还;如退会,在扣除已消费时间的金额与费用后退还剩余金额。
案例二 某旅行社在欣欣旅游网站上发布旅游信息:“此线路为散拼团,10人成团出发,20人派领队,若人数不够致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5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专家点评:旅行社因组团人数不够的原因而取消团队计划,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法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该条款单方面规定旅行社违约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明显规避自己责任,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显属不公。
案例三 一消费者在“找法网”上提到这样一段遭遇:10月4日,我到邮政局用快递EMS寄东西,里面装有一台MP5价值400多元,还有其他物品,邮费20多元,没有保价,快邮一般三四天到。可是10天后也没到,到邮局查询后确认已丢失,23日邮局职员给我来电,称只赔邮费的3倍。
专家点评:该条款虽然规定快递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其不当行为而使消费者遭受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并不是事先与当事人磋商约定的,仅以自己行业的惯例来确定赔偿额度。快递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丢失、损毁,应对承运人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其赔偿额应相当于实际损失,而不能单方面确定赔偿额。(南方日报)